“被告方,是否同意进行亲子鉴定?”审判长问道。
这是因为,在民事案件中,亲子鉴定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法院不得强制取证。
所以,作为审判长,她必须要询问被告的意见,才可以准许进行亲子鉴定。
刘峰立马说道,“审判长,我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这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我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原告的要求。”
虽然拒绝鉴定对自己的辩护不是很有利。
但是刘峰更清楚,承认鉴定才是更加不利的选择。
审判长也不能强制要求冯林浩去做亲子鉴定,于是只好说,“既然被告不同意,本庭不予支持原告的亲子鉴定申请。”
不过李杭却不意外,他早就猜到了刘峰会拒绝。
李杭立马换了个话题,“那么,我方提供下一份证据,应该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证明米蕊肚子里的孩子是冯林浩的。同时可以证明,冯林浩和廖鑫华之间,存在恶意串通,共同对米蕊进行欺诈。”
冯林浩和廖鑫华两人,听见这话,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
难道李杭拿到了那份协议……?
那份协议明明只有他们两个人有,不可能有第三个人知道。
随着证据被展示在法庭上,大家终于看清了。
这是把一份协议的原件拍摄下来的照片。
同时,李杭开始对这份协议的内容细节进行解释,“这份协议的甲方,是冯林浩,乙方是廖鑫华,协议里约定,廖鑫华配合冯林浩,以落户为由与米蕊登记结婚,而冯林浩会支付廖鑫华十万元的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对协议的第二页,双方对细则的几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