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评估完😶成,被允许通过了,竞争对手也就立刻启动了类似的项目展开竞争,跑步进入去抢市场抢赛道的机会就不存在了。
因为这种体制的因素,导致各大公司🜲🆁🌧对商业模式的创新都缺乏动力。
双方的这种体系性的🁓🅚差距,放在一般的领域还看不出来什么,🌻可🛒🛶是金融领域不一样,这是高杠杆的行业。
稍微一点风🐨吹草动,就可能🏥🜈导致整个行业塌方。
在硅谷想成立一🛊🚫家p2p的互联网借贷、融资公司,手续非常繁琐。
比如两個德国人跑来硅谷创办p2p公司,不行,外国人不可靠;比如鞋厂想转型做p2p公司,不行,这一⚊🏪看就不靠谱;比如两个普通人去创办p2p公司,不行,两个普通人也敢创业?别扯了,一看就是诈骗!
如果是两个斯坦福毕业的高材生,然后在硅谷有过多年的工作经验,有人脉、有☸🄎资金、有关系、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这就拥有了成立🜴一家互联网p2p公司的资格。
可这还不够。
得有担保人。
比如高盛的ceo,比如前联邦财政部长,又或者谷歌的老板,巴菲特、比尔·盖茨这样的顶级富豪,背后还要有合作的银🖆行做背书。
创业公司失败,这是正常的,可是创始人卷款跑路这就涉嫌诈骗了,股东、保人☸🄎、银行和独立董事们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去🖆给被骗的用户赔偿损失。
因为这样的层层限🁎🄪制和严格监管,导致美国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数量极少,发展了十几年,允许借贷的互联网公司也就几十家。
国内就⚂🎩不同了,p🁎🄪2p的概念在14年传入国内,迅速火遍🜫大江南北,监管得很宽松,两年之内就出现了5000多家p2p公司。
结果可想而知。
这还不算完。
本来大浪淘沙,把那些脏的乱的差的臭的都淘汰掉之后,剩🜫下的这些合法合规的良币就该健康发展推进金融体系的科技化改革了,可劣币死后也要由良币来买单,由良币来承担劣币造成的社会伤害而口诛笔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