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犀小说网>灵异科幻>天九王 > 番外十三: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三)
    我得想想。

    我那时不打算结婚。有许多原因。首先,我只有二十五岁,魏馨刚满二十一岁,结婚好像嫌太早了点。如果在农村,这个年龄不但足够结婚,而且有点大龄了。但是我已经出来了,虽然只是打工,也自觉见多识广,算个城里人,应该以城里人的眼光来看问题。其次,我和魏馨的事情还没有同双方家里说过。我在家里是长子,这么不声不响地带个外乡女孩子回去(在我们那里,不是一个县的就可以称为外乡人),说是我的老婆,恐怕有点不妥,会被老爹老妈修理;魏馨估计跟她家里提起过,但我还没有去过她家里,就这么把她家小女儿拐走,于理不通。要去她家里,这笔开支小不了,非得和老爹商量不成。接下来,我以前没结过婚,对婚姻不甚了了。人就是这样,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事情怀有一种本能的畏惧。在我看来,成家立业生孩子这样的事情非常重大,一时恐怕难以承担。

    最后,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我心里,还并没有完全确定要娶魏馨做老婆。我觉得可以再挑一挑。如果是花蕊,我可能就不犹豫了。

    这么想着,我竟然有点恼恨起江时虎来。假如花蕊是别人的女朋友,我早就动手抢了。都是这小子!

    当然,要是我黑心些,现在也还可以抢。可是魏馨已经怀了我的小孩,就这么一脚把她踢开,再抢了好朋友的女人来做老婆,未免有点过分。我自己觉得虽然不是什么好人,总不至于坏到这种地步。

    这些事情在我脑袋里转来转去,转得我头都要晕了,尿也胀起来,还是没有拿定主意。不知不觉的就快到了厂门口,我胡思乱想着直往里走,魏馨却不动了。

    不知什么时候,她又拉住了我的手。她不动,我自然也走不了。

    我问:怎么啦?

    她看着我不说话。

    我愣了愣,才想起还没给她个说法。这一瞬间,我决定说服她不要这个孩子。

    人往往为一件事情左思右想,绞尽脑汁也拿不定主意,却在错愕的瞬间作出决定。至于对错,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但是这个决定不能在大路上跟她说。我估计她不会同意。要是尖叫起来,可不好玩。

    我说:去公园坐坐。

    她点点头。

    我们这里有两个公园,一个在工业区,比较大,里面电影院、小吃街、服装城、溜冰场、游乐园什么的一大堆,弄得花不像花草不像草,挤挤嚷嚷的,吵得人头晕。另一个在本地人的生活区,纯粹就是个休闲的去处,小是小点,但是清静,风景不错,合适谈话。

    我们去了那个小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