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十二点,王毅他们来到了塔米姆的办公室,签署了合同。
合同是之前由罗姐和猛龙队总经理洛瑞一起拟定的。
合同共五年15亿美元。
后面两年都是球员选项。
也就是说王毅只要在猛龙队打满三年,后面的两年如果他不想和猛龙续约,就可以随时中止合同。
由于塔米姆这边给的条件非常优厚,已经超出了王毅和罗姐的预期很多,所以合同谈得很顺利,仅仅谈了一次,双方就达成了合作意向。
签了合同之后,猛龙队会立即先向王毅支付第一年的3亿美元。
一般球员每年的工资是分几次支付的,甚至会一月一付。
但塔米姆为了笼络王毅,一次性就支付了一年的3亿美元。
加拿大的税也是很高的,而且他们的税收绝对是全世界最复杂的。
各种税收名目繁杂,又有各种减税政策。
不过总体算下来,这些减税政策对于穷人是很有利的。
对于富人来说,就很不友好了。
王毅这3亿美元,把税收刨过,就只剩下差不多1.5亿。
这1.5亿美元里,还要支付600万美元给罗姐。
所以罗姐光凭着王毅这15亿美元的合同,5年就能赚3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