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夏思索着外面的敲门声就响了起来,还好黎夏的体力是恢复过来了,起身穿好拖鞋就去开门。

    一开门,门口就站着好几个警察,黎夏呼了一口气,就请他们进来。

    几个警察坐在板凳上的一排,其中一个人拿着一张纸和一张笔记录笔录。

    那个人便是他们的队长,严肃的盯着黎夏的眼睛说道,“黎小姐,我们通过监控发现,你似乎是被惯性出去的。”

    “不像是自己跑出去。”

    “我有点头疼。”黎夏摸着太阳穴,“我记得,是陆雪晴把我推出去的。”

    几个警员面面相觑都有些不可思议,其中一个警察说,“她不是你妹妹吗?一个小姑娘怎会如此心狠手辣。”

    “是啊,你可记清楚了,若是乱说,可是会负法律责任的。”

    黎夏苦笑,“我没有乱说,那天晚上我记得清清楚楚。”

    几个警察面面相觑又问,“那有证据或者是证人吗。”

    黎夏摇摇头,“我没有证据,也没有证人......”

    “黎小姐,那真是不好意思了。”记录完以后,队长站了起来说,“如果没证据的话,我们也没有资格抓人。”

    “以后有证据,可以随时来警察局找我。”

    说完以后,几个警察也陆陆续续的走了。

    是啊,没有证据她能奈何?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杀人犯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