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一个四岁的孩子,年龄上来说也不算太小。
他们俩都还有稳定的工作。
完全有精力和能力把孩子从小抚养到大。
然而她没想到,雷勇竟然很强势地反对了她的提议。
雷勇希望领养一个十六到十八岁,性格比较文静内敛孩子。
这个年纪的孩子,性格已经基本成型了,平时也不用太操心。
性格文静一些的,也不会因为叛逆期而不服管教。
但常青青觉得,领养一个年满十六岁的孩子实在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记忆和习惯。
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去适应新的家庭环境。
而且,养父母也很难跟孩子建立太深厚的感情。
所以两个人在这个问题上大吵了一架。
不过常青青到底是心里对雷勇有一点愧疚。
认为那个得而复失的孩子,责任主要在自己。
所以最后僵持了一段时间之后,常青青还是妥协了。
她同意了雷勇的建议,领养十六到十八岁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