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吟了一番后,说道:“儿童文学的稿费千字最低是180,最高可以拿到250,你是初次投稿,顶格稿费肯定拿不到。”

    “但这两篇稿子的质量确实好,我可以给你申请千字200的稿费,你看可以么?”

    陆清风当即同意。

    他已经很满意了。

    投稿杂志社能给到稿费都大差不差,据说七八十年代投稿的作家能获得稿费都养不活自己。

    所以,当时很多读者给作者邮寄送钱。

    就是希望作家能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安心创作。

    而作家能拿到的大头主要还是印刷版税和各种影视版权。

    不过这些钱大多是长期收益,短时间内是见不到的。

    及时见到现钱的,还得是投稿。

    《卖火柴的小女孩》加《丑小鸭》两篇童话故事加起来总共不到九千字。

    按照大部分杂志社的套路,不足千字的肯定是舍去。

    不过杨秀秀没这么做,而是按字给他算了钱。

    零零总总加起来有一千七百多块,算是解决了他目前的燃眉之急。

    “我现在是初审,后面还有复审和终审,之后才能签约。”

    “但在我看来问题不大,唯一的问题是你现在年纪不够,签约需要监护人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