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你这是干什么!”严欣怡也很无奈的样子,她的父亲希望找那个朋友的弟子当上门女婿,而她的母亲认识了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博士,就强烈要求选那个博士。“女儿呀,那个英国回来的博士你也看到了,人家多了,愿意来我们家当上门女婿,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我们家是平凡人,别想着找一个什么修武界的人,修武的人是非常烧钱的,小心你辛苦赚的钱都烧给别人了。
这个人,一看就是图我们家钱的。”严欣怡的母亲指了指苏歌说。
严欣怡跺了跺脚,郁闷的喊道:“妈,你胡说八道什么呀。”
“我有说错吗?你自己看看他的穿着打扮,脚上穿着一双杂牌子的凉鞋,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还有一条明显就偏短的衬衫,这衬衫都穿了好几年了吧,这样的人不是图我们家的钱是什么。”
苏歌只是微微笑了笑,并没有反驳什么。
的确,苏歌全身上下加起来,恐怕真的100块都不值。
脚上那双凉鞋是他上高三的时候买的,都穿了一年多了,牛仔裤是他高二那年买的,至于身上穿的衬衫,那更不用说了,是离家出走后,高一的时候买的,因为那个时候还比较矮,现在长得比较高了,所以这条衬衫明显偏短了。
无论横看竖看,苏歌都是一个穷鬼。
这些日子,虽然苏歌获得了一些钱财,可是苏歌从来没有在自己身上下功夫,还是以前的衣服,难怪严欣怡的母亲一见苏歌就如此的嫌弃。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个门铃声。
严欣怡的母亲顿时笑道:“小黄来了,我今天特意买了羊腚回来,就是想做给小黄吃的。”
严欣怡的母亲高兴的跑到外面打开别墅的铁艺栏杆大门。
一个长得有1米8多,头发梳得油光滑亮,身上穿着干净得体的西装,还系着一条蓝色的领带,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真皮皮鞋。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的两只手上还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伯母,我来你家讨饭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