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火,带走了宣适的家,和他所有的至亲。
那是一桩纵火案,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
着火的那一天,宣适教了一晚上,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6为什么等于11。
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再三保证:“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学会!”
程诺哭得过于伤心,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
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一夜之间,他没有了家,更没有了家人。
事发之后,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好小区。
问题在于,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
一直以来,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
他不懂人间疾苦,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家是遭人纵火,不需要赔偿邻居家里的损失的。
但是,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且一无所有。
蒙受了损失的邻居,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
火灾发生的时候,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