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意兴阑珊,一来是觉得没好戏看了,二来是觉得我自己这张热脸再怎么也贴不热黎麦齐的冷屁股了。
我把头搁在手肘上,拿起笔继续做题。
黎麦齐的受欢迎程度以及他拒绝人时的决绝,我是上了大学之后才有了深刻的体会。我曾经亲眼目睹过他当着告白女生的面,将她那封带着粉红色爱心的小情书连同着她那颗粉红色的心一起撕得粉碎。而黎麦齐的表情则和那次在图书馆时一样冷峻,甚至都没看一眼那个女生,连眼角的一隅都没有她的位置。可这仍然阻挡不了那些犯着花痴一意孤行的女孩子们,前仆后继地拜倒在他面前。
一个下午,就在我的奋笔疾书和黎麦齐的鼠标点击声中悄然地过去了。我伸着懒腰看着身边的黎麦齐收拾完自己的书包,又开始整理我面前的习题册,将它们慢慢拾拢,码放整齐,然后越过我,拿起我左手边的书包,放了进去。
有一刻的恍惚,以为自己已然成了一个大学生。和自己喜欢的男孩子相约周末泡在安静的图书馆里,或许可以一起查阅资料,互相敦促学习,亦或者只是找个可以彼此依偎的角落虚度光阴。不管是以何种方式,都是恬淡却让人满意的。
那个时候,他或许也会像黎麦齐一样,一早来寝室楼下等我,然后驮着我穿过树荫长廊和清澈小湖。和熟悉的朋友打招呼,回应别人的那句“这是你女朋友啊?”时,会自豪且大声地说,“是啊。”,会在我饿的时候递上我爱吃的零食,帮我拿书包,选座位,离开地时候帮我整理书包。
只是,那个男生的脸,却没有办法和眼前的黎麦齐划成等号。我始终没有将他放在一个可以考虑的位置上,而是自私地希望,我们永远都是朋友那该有多好。可是在时光里,我们能留住的,只不过一个孤立无援的自己而已。
黎麦齐用手肘顶我,将我从这般虚无的感慨里拉了回来。我起身跟着黎麦齐,走出图书馆。
“肚子饿了没?”
我点点头,中午的那个面包,老早不知道消化到哪里去了。
“带你去吃我们学校的招牌怎么样?”
有吃的?还是好吃的?我当然不会sayno了。于是我迈着欢愉地,激动地步伐,跟在黎麦齐去车棚取车。
“希希?”我和黎麦齐同时停住了脚步。
我慢慢地转身,带着不自在的神态。这是继开学前一晚黎丘齐和我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之后的,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希希,真的是你啊。”黎丘齐的脸上透着些惊喜,“你怎么会来我们学……”可慢慢地,这些惊喜随着我身后的黎麦齐的出现,在黎丘齐的脸上慢慢转化成了惊讶,最后定格在了不可置信上。
“哥,你怎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