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后来,虽然淑女没做成,辜负了我妈。但是,对于古筝,却是越来越喜欢了,一学就学了十二年。
可到了高三,我妈又说,“学习任务那么紧张,你还有闲情学琴?收收你的心,好好准备高考。”
赶情,修养这东西和高考一比,算个球。
几年后,在我和黎麦齐有机会心平气和地面对面坐下来谈一谈的时候。黎麦齐和我说,“张希希,第一次见你弹琴的时候,我看到了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第二个你。跟曾经的你不同,和现在的你也不一样。你的手指划过古筝上的那21根弦,每一根,每一个音都在我心里泛着涟漪,那些涟漪一圈一圈向外扩散,一阵凶猛过一阵,最后成了海啸,直直朝我扑过来。但是我不仅不害怕,我甚至希望,在这场灾难里,只有我一个受害人,带着满身满嘴的沙土,与世长辞。”
黎麦齐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恍惚间以为他成了诗人。只是,他感动了天,感动了地,感动了他自己,却没能感动我。我承认我铁石心肠,在伤害别人这方面,我比任何人,都更有天赋。
那次是黎麦齐第一次听我弹琴,其实也是最后一次。
一晃神,时间已经到了11月的成人礼。
一大早被丁一从床上拖起来,顶着一张水肿的瞌睡脸,直往学校大礼堂赶。
“希希,让你晚上少喝点水吧。脸肿得眼睛都快没了,这样上台不好看。”我和丁一一边走,她一边在旁边絮絮叨叨。
“学校高一到高三,哪个不认识我,再丑的样子大家也都见过,安啦。”
“可今天要拍照耶,还要上校报,你这张脸要名垂青史的呀。”
我摆摆手:“太丑的,校报不会登的,放心放心。”
丁一一定觉得我朽木不可雕也。
到礼堂的时候还早,丁一陪我去了后台找老师化妆,陆知遥也在。
陆知遥穿着一身水蓝色的连衣裙,长发披肩,脸色温润如玉。我朝她边上一站,校服加牛仔裤,还有肿成猪头的一张脸,简直就是丑小鸭和白天鹅嘛。我有种自取其辱的感觉,往稍微远一点的地方挪一挪,尽量和她拉开距离。
陆知遥透过镜子看到我,万年讥讽的表情又浮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