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透过树枝上的积雪,照在张全福的脸上,他眯着眼睛仔细感受着阳光的温暖,

    “没死山里,可真好啊!”

    看着山下不远处的村子,众人听到张全福的感慨也是忍不住纷纷点头,都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富贵救了俺一命,他爹也救过俺一次,欠人家两条命,这可咋还?”张全福低头默默地想着。

    “干啥能还人家两条命啊!还有这狼肉,要不是富贵有能耐,今天要么喂狼要么喂虎,哪里还敢想肉吃!”

    这操蛋的年月,家家都吃不饱,自己和其他人都差不多,全村都穷的叮当响,也没啥能给富贵的。

    不过自己身上倒也还有把子力气,能帮富贵干点活也是好的。

    想到这里,张全福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脚下又有了力气。

    “大伙先各自回家,好好歇歇,下午来我家吃饭!”赵开山大声道,这一趟收获满满,带的几个人本就是他在村里的核心圈子成员,都不是外人。

    现在又多了个富贵,这孩子简直是自己的福星,这几天跟富贵扯上关系就一直有好运气。

    虽然现在讲究破除封建迷信,可这偏远的东北山区,老百姓普遍还是对许多事物心存敬畏的。

    比如保家仙谁敢不敬呢,又或者有哪个敢在山里骂两句土地公试试?

    经过这几天,赵开山已经把富贵当成值得培养的年轻人了,虽然他也不知道具体他能培养富贵点儿啥,至少将来接自己班当个生产队长总行吧。

    听到队长要请吃饭,众人高兴地答应了一声。

    周苍犹豫了一下也应下了,他本来也并不打算当出世高人,只想安安稳稳的过好小日子,现在有个融入集体的机会,没理由拒绝。

    几人在进村后渐渐各自散去,周苍回到家,张月立马飞出来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