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想死,也没有想人想吃人。大家跟着宋金刚,既是看好他这个人,更是为了有一口饱饭吃。
现在不但没饭吃,而且极有可能会丢掉性命,甚至是沦落为别人口中食,所有人都动摇了。
宋金刚坐在县衙大堂上,就是县太爷升堂问案的椅子上,看着下面的一群将官,听着他们汇报各自从下面收集上来的情况。
所有的情况都显示出一个问题,兄弟们人心思变,宁可去屯田三年,也不愿意在这里丢掉性命,甚至被别人吃掉。
宋金刚点点头,他已经明白了,刘武周这小子在城下的喊话,成功地瓦解了自己队伍本就不是很强的凝聚力,让所有人都背上了吃人的心魔,
“好了,大家不要吵了。”宋金刚轻轻一拍桌子,“事已至此,不用多说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开门投降。”
话一出口,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这是大家都想要的结局。
“我们现在商量一下,投降以后,我们是继续为张恪当兵卖命还是屯田种地?”
宋金刚心里一寒,“依我看,还是让大家都屯田去吧,三年就可以恢复自由身,既可以种地,也可以做点小买卖,养家糊口,倒也不错。”
这时有人问道,“大头领,你打算做什么?我们都跟着你去做。”
宋金刚摆摆手,“我想要做什么不由我,而是由秦王决定的。不过我倒是觉着,我有很大可能会继续带兵打仗,不过在哪里带兵就不好说了。”“大头领,只要你还继续带兵,我们就跟着你,等过了这一关,咱们再打回易县去,继续过我们的好日子。”有人跳出来叫道。
宋金刚苦笑着摇摇头,“各位,现在是乱世,可是乱世也有规矩。
如果你们心中存了这样的想法,那就不如死战到底,也赚一个痛快。
要是想要归附或者说叫投降,那就要干脆彻底,不要抱着别的想法。
因为那样的话,你会死得很难看,而且会比现在死去要痛苦百倍。
男子汉大丈夫活在世上,顶天立地,一口唾沫一个钉,说出来的话就要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