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楼还在营业,规模相当于两个方圆餐馆那么大,装修得古色古香,典型的粤式风格,里面隐约传来粤剧的声音,咿咿呀呀的。
那就是自己亲妈开的店,开这家店,估计得一两百万加元吧。
按照方清清的说法,郭彩霞在温哥华有好几家这样的店,看来她在这边混得还是不错的。
还有她儿子,也就是自己那个孪生弟弟,他是开金融公司的,公司实力有多强不清楚,但是能在这边开金融公司,说明混得也不错。
大力突然想到了郭彩云。
当年,彩霞、彩云姐妹俩一起出门去莞城打工,结果彩霞成了别人的二奶,带着孩子出国,彩云为了报复姐姐的仇人,拐走了仇人家的孩子。
说起来姐妹俩的关系挺好的,特别是彩云,一心为姐姐付出,不管姐姐做得对做得错,她是向着姐姐的,心也在姐姐和“姐夫”身上。
可是后来呢?姐姐出国后就把她抛弃了,她一个人带着阿玲在老家生活。
这期间,彩霞为什么不联系妹妹,为什么不把妹妹弄过来享受一下她这样的好日子?
说到底还是自私啊,觉得妹妹没有利用价值了,就不再跟她联系,连家人也不联系了。
什么人嘛这是!
当然,有可能是老杨叫她不要跟国内的任何人联系,以免节外生枝。
老杨做事滴水不漏,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不管怎么说,都是自私,都是只顾着自己,不利于自己的事尽量不去干。
这,就是人性吗?
第二天早上,大力和阿水他们才把店门打开没多久,方老板就来了。